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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对于不注销、不报税的公司明文规定的处罚

2018-03-19 18:06:26   来源:web   

一、行政处罚、《公司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,“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,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,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。” 《中华

  一、行政处罚

  、《公司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,“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,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,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。”

  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六十八条,“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个月未开业的,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个月以上的,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。”

  公司注销

  二、公司黑名单

  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,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、税务办理作何事务都会经历严格的筛选审核。

  三、法人黑名单

  、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,在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。

  、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,如再注册公司,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。

  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,而且要被罚款;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,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、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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